0771-2094368
187-7808-0059

律师介绍

覃英流律师 覃英流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处理诉讼业务,尤其精通公司法、合同法,擅长处理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很强的办案能力,形成了认真做好每个案件的办案风格,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与职业...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覃英流律师

电话号码:0771-2094368

手机号码:18778080059

邮箱地址:840318292@qq.com

执业证号:14501201910082110

执业律所: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4-8号凯丰大厦1510

合同纠纷

书面合同的两种形式

一、书面合同的两种形式

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合同

合同或称正式合同,一般适用于大宗商品或成交金额大的交易,其内容比较全面详细,除了包括交易的主要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外,还包括商检、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这种合同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Contract)两种。使用的文字是第三人称的语气。

2.成交确认书

这是合同的简化形式,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轻工产品或土特产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成交确认书也可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两种。无论是合同还是确认书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书面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1.约首

约首是合同的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号码(订约日期、订约地点)、买卖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序言等内容。序言主要是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义和执行合同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等。双方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能用简称,地址要详细列明,因涉及到法律管辖权问题,所以不能随便填写。在我国出口业务中,除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外,一般都是以我出口公司所在地为签约地址。

2.本文

这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如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限、支付条款、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以及根据不同商品和不同的交易情况加列的其他条款,如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和合同适用的法律等。

3.约尾

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文字的效力、份数、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附件的效力以及双方签字等,这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依据法的问题,因此要慎重对待。我国的出口合同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有时有的合同将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在约首订明。

三、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的内容必须体现我国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原则和有关方针政策,必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合同条款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如单价与总价的货币名称要一致;价格条件的口岸与目的港要一致,价格条款与保险条款要一致;合同多次出现的货名要一致等。

3.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与双方通过发盘和接受所达成的协议一致。

4.合同条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错列或漏列主要事项。合同词句要准确、严谨,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大约”、“可能”等词句不要使用。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